关于推荐评审专家的通知
渝安协[2009] 6号 各副理事长、常务理事单位: 为完成我市安防工程资质评定及其他评审、评奖活动,协会决定筹建重庆市安防行业评审专家库。按照协会有关管理办法,请贵单位推荐两名评审专家,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专家条件: 1、热心行业公益事业,办事廉洁公道、认真负责、客观公正。遵守评审纪律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具有较强的安防行业专业知识水平和较高的综合判断能力。 2、从事安防行业工作3年以上,是企业业务骨干或负责人。 3、本人自愿并有一定时间参加评审工作。 二、请按照以上条件进行推荐,并填写《重庆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协会评审专家登记表》(电子版请在重庆安防网www.cqaf.com.cn协会专栏“文件通知”下载),并于2009年6月3日前将推荐表报协会秘书处。传真:023-67706228;E-mail:cqafxh@163.com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(编辑:中国安防资质网 来源:重庆安防协会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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